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东山县樟塘镇海明威路1号海明威温泉度假村4号楼1101室房产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S49lIl&user_id=207605798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东山县樟塘镇海明威路1号海明威温泉度假村4号楼1101室房产。
起拍价:287000元,保证金:25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工作时间段(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10:30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按时间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无需预约、无需报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②司法拍卖的房产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人应符合本市限购政策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先行到当地房管部门核查本人的购买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③该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2)东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425号,登记建筑面积为56.83㎡,产权登记日期为2022年4月28日。该房产已腾退,无租赁。④此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不在评估报告估价范围内的可移动物品。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中涉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住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程序(如遇到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缴纳税费的,需向本院书面申请延期),并在过户后7日内将代垫的缴款依据提交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除面积补差费用外),逾期且无合理理由延期申请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涉及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9日16时前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厦门分行,账号:9558854100001428096)。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2-7182715(小蒋),0592-7182178(小洪)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一路3号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92-7062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6日1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S49lIl&user_id=2076057984,户名: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买受人自身限制、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9日16时前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厦门分行,账号:9558854100001428096)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拍卖余款完成后请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款项已打入法院,耐心等待承办法官通知到法院签署成交确认书及领取相关材料。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2-7182715(小蒋),0592-7182178(小洪)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92-706256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